芙蓉区查处陈某某涉嫌变造夜间施工审批单公文案

发布时间 : 2022-09-20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芙蓉分局     字体大小:

【案情简介】

202279日,长沙市生态环境局芙蓉分局(以下简称芙蓉分局)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XX有限公司承建的XX小区张贴公示不实夜间施工审批单,涉嫌造国家机关公文。芙蓉分局立即开展调查,组织人员进行公文对比,联合芙蓉生态环境执法大队于2022711日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王XX)、办理人(陈XX)进行约谈,初步确定违法事实,并于当日将案件线索移送至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处理。

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当日对该案件立案侦查,经对陈XX的询问及相关证据锁定现查明:202275日,芙蓉区XX项目部质量负责人陈XX按照有关规定向长沙市生态环境局芙蓉分局申请夜间施工许可,202278日,生态环境局芙蓉分局对作出申请批复,同意XX小区项目部在2022710日晚22点至711日凌晨6点进行夜间施工。陈XX为了便利施工,通过相关软件将微信传送的审批表上的施工时间202271022时至7116时篡改成20227922时至20227106时。

【查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陈XX篡改审批单上时间的行为涉嫌造国家机关公文行为202298日,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依法将违法行为人陈XX送至湖南省长沙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五日。

【启示意义】

1.此类违法行为较为隐蔽,此事件后芙蓉分局增设审批单一码查询功能,通过加强宣传报道,告知了群众及相关职能部门该查询渠道,引导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发现和举报环境违法问题,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

2.在本案办理过程中,生态环境部门第一时间将案件线索移送给公安机关,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作用,通过共商共研,通力协作,保障案件的顺利办理。此案的成功查处进一步加强了区域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形成打击合力,起到查处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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