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公示(八批次)

发布时间 : 2024-02-05     来源:行政执法局     字体大小:

一、长沙市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长沙市芙蓉区火星街道阿军生鲜店销售的本地椒、四季豆(菜豆)进行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本地椒中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四季豆(菜豆)中乙酰甲胺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本局对该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本局对当事人开展执法检查。经现场检查,未发现抽检批次的产品。经立案调查,涉案产品销售完毕。鉴于当事人在知晓产品检验结果后积极改正违法行为,主动配合调查,认错态度好,主动消除食品安全风险,未收到不良反应的报告和投诉。

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232元;2、罚款2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2232元。

二、长沙市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对长沙市芙蓉区四季鲜果食品店销售的苹果蕉(香蕉)、特级东江湖蜜桔进行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苹果蕉(香蕉)中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特级东江湖蜜桔中联苯菊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本局对该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本局对当事人开展执法检查。经现场检查,未发现抽检批次的产品。经立案调查,涉案产品销售完毕。鉴于当事人在知晓产品检验结果后积极改正违法行为,主动配合调查,认错态度好,主动消除食品安全风险,未收到不良反应的报告和投诉。

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170.4元;2、罚款2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2170.4元。

三、长沙市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湖南山水检测有限公司长沙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佳兆业广场分公司销售的老姜进行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本局对该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本局对当事人开展执法检查。经现场检查,未发现抽检批次的产品。经立案调查,涉案产品已销售完毕。鉴于当事人在采购涉案产品时履行了规定的食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未收到不良反应的报告和投诉。

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四、长沙市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对长沙市芙蓉区黄叁和餐饮店采购的樟树青辣椒进行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本局对该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本局对当事人开展执法检查。经现场检查,未发现抽检批次的产品。经立案调查,涉案产品已食用完毕。鉴于当事人在知晓产品检验结果后积极改正违法行为,主动配合调查,认错态度好,主动消除食品安全风险,未收到不良反应的报告和投诉。

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44元;2、罚款2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2044元。

五、长沙市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火炬路店销售的小青椒野山椒进行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小青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野山椒Cd)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本局对该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本局对当事人开展执法检查。经现场检查,未发现抽检批次的产品。经立案调查,涉案产品已销售完毕。鉴于当事人在采购涉案产品时履行了规定的食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未收到不良反应的报告和投诉。

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长沙市芙蓉区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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