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财政局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发布时间 : 2022-09-20     来源:芙蓉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规范会计秩序,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提高政府会计主体会计信息质量,切实履行好财会监督主责,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的通知》(湘财监〔2022〕5号)要求,结合芙蓉区实际,芙蓉区财政局定于2022年10月-11月对重点行业开展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对地方投融资平台开展会计监督检查;

2、对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调研;

3、对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会计监督检查。

二、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二)企业会计准则;  

(三)政府会计准则;

(四)财政检查工作办法;

(五)财政部门监督办法;  

(六)其他相关法规和文件。

三、重点检查单位名单

1、长沙芙蓉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2、长沙市芙蓉区城管局

3、长沙市芙蓉区东屯渡街道办事处

4、长沙市芙蓉区卫健局

5、长沙市芙蓉区五里牌街道卫生服务中心

6、长沙市湘一芙蓉二中

7、长沙市芙蓉区东郡小学

8、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星城世家幼儿园

9、长沙睿启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10、百旺金穗云(湖南)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11、长沙宝港科技有限公司

12、长沙吉创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四、检查要求

(一)积极配合检查。在检查组进驻时,要如实提供凭证、账簿、会计报表等及其他相关资料,不得谎报、隐匿、销毁相关证据材料。在检查组检查期间,各单位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检查;有特殊情况的,应事先向检查组报告。检查组交换意见时,相关人员应及时到场参加。检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回避、推迟或拒绝检查。

(二)严肃检查纪律。检查组必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湖南省委九项规定等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严肃财政监督检查纪律、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落实检查重大问题(事项)报告制度,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工作,树立财政监督队伍的良好形象。

检查期间,欢迎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人:区财政局 刘润球

电  话:0731-84683229

联系地址:芙蓉区财政局943-2办公室

邮  箱:767577698@qq.com

长沙市芙蓉区财政局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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