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长沙市生态环境局芙蓉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 : 2021-04-25     来源:长沙市生态环境局芙蓉分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市生态环境局芙蓉分局于2019年12月25日正式挂牌成立,由原区环境保护局机构垂直管理改革而成为市生态环境局派驻机构,核定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5人。2019年末,分局实有行政编制7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党组成员1人),长沙市芙蓉生态环境监测站事业编制3人,退休人员13名,临聘人员11人。原芙蓉区环境监察大队的人员和事务收归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

2、机构设置:按市局文件要求,分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党建人事(纪检监察)科、综合协调科、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科、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1个二级机构:长沙市芙蓉生态环境监测站。不再保留原芙蓉区环境监察大队,芙蓉区环境监察大队原为局二级机构,参公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3名,实有10人,配备乡科级副职大队长1名。

3、职能职责及重点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区环境保护基本制度、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地责任。承担落实全区减排目标地责任。负责等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环境监测、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区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体系平台,统一发布全区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配合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承办区人大建议和区政协提案,负责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844.99万元;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3个,资金2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为608.99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预算数为236万元,具体包括:外聘人员工作经费46万元,环保治理专项经费150万元,蓝天保卫战相关工作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①10名外聘人员各项支出;②配合环保督察工作经费;③大气污染整治;④建设项目环评费用;⑤噪声污染治理;⑥完善重点区域水质监测网络;⑦宣传教育与环保创建;⑧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

(三)部门年度预算收支结余情况、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20年初预算批复844.99万元,调整预算数3178.61万元,其他收入1.2万元;实际支出325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6.65万元,项目支出2653.81万元;上年结余475.41万元,本年结余404.76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本单位2020年度基本支出596.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0.1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5.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36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490.13万元,主要包括:单位人员基本工资70.91万元,津贴补贴76.85万元,奖金212.45万元,伙食费补助12.5万元,绩效工资6.19万元,社会保险52.6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9万元,住房公积金49.4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35.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1万元,印刷费3.29万元,水费1万元,邮电费0.69万元,维修费1.42,委托业务费3.37万元,工会经费12.3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7万元,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2.5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36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32.22万元,生活补助30.85万元,医疗费补助6.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9万元。

“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度0元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度2.59万元减少2.59万元,原因为:公车改革后,单位已无公车,只有执法车两台,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

1、本年度下拨专项资金2653.81万元,其中区级下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专项资金236万元,主要用于环保治理专项,蓝天办工作,临聘人员工作,环境保护管理事事物,污染防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环境保护管理事物支出99.93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99.93万元,环保治理专项19.33万元,蓝天保卫战相关工作经费31.53万元,外聘人员工作经费49.07万元。

污染防治支出2460.88万元,主要包括: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38.83万元,第二次污染普查支出77.78万元,环保治理经费支出61.05万元,各项专项补助资金2322.06万元。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93万元,主要包括:低碳专项补助资金93万元。

2、芙蓉区环保局制定《机关民主理财及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审核、监督各项财政支出;对项目单位也要求制定相应的资金拨付管理制度、会计监督制度、财务公开制度、财政资金监管定期报告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规范了项目资金的使用、审批以及监管程序。

三、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我单位严格遵照相关支付制度、经费管理办法来管理、使用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对已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及时组织验收、移交使用。同时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资金使用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四、资产管理情况

办公室设立资产专管员,负责资产管理,包括资产的采购、验收、登记、领用、维修保养及处置等日常管理。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依法履行政府采购规定程序,对购入的固定资产要进行验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明确使用科室和使用人;专管员登记固定资产账卡,及时告知会计进行账务处理;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账实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卡相符。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严格按照区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2020年预算编制工作,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预算编制全面、科学。

(二)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相关工作;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府服务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开支,包括基本工资、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加班餐费、劳务费、培训费、咨询费等其他局正常运转所需开支。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机关厉行节约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财政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和公务接待经费,同比2019年,支出减少。

(三)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制度严格合规,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2020年部门支出与年初预算基本一致,达到预期绩效目标。部分专项经费指标用于合同款项支付由于上年度工程未完工,指标已收回的已向区级财政申报结转,下一年度预算编制还需进一步细化。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针对我局预算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遵循现有预算、后又支出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监督制度。严禁超预算和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的范围。

2、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委区政府和财政部门相关规定,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和审批。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芙蓉分局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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