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新城M3栋及地下室B1、B2、J1-J3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审批决定公开

发布时间 : 2017-06-28     来源:芙蓉区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批复文件名称 

长沙市芙蓉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东方新城M3栋及地下室B1、B2、J1—J3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批复文件文号 

长芙环验[2017]08号 

批复文件发文时间 

  2017年6月28日 

批复文件全文 

见附件 

行政复议与 

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1-84683342(兼传真) 

通讯地址:长沙市人民东路189号芙蓉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编: 410016 

公示时间 

2017年6月28日 

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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