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生态环境局2018年上半年度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 2018-07-02     来源:芙蓉区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2018 年上半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两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主攻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18 个生态环境类项目已完成 11 个,完成比例达到 61.1%。其中,大气(噪声)污染防治项目 9 个,已经完成 5 个,4 个正在顺利推进;水污染防治项目 3 个,2 个正在全力推进,1 个存在困难;生态环境(土壤)项目 6 个已全部完成。

  (一)紧盯大气污染防治,蓝天保卫战进程加快。投入三百万元,全面分析大气污染源主要污染成因、方位以及精确点位,完善污染防治运行体系。对两个空气监测点周边污染源进行了多次清查和检测,通过区蓝天办分批交办油烟污染案件158件。常态化开展整治行动,全区13个街道散煤基本清零。禁燃区内散煤制售点无反弹,燃煤锅炉全部清零,全区共收缴煤炉3919 个,收缴存煤14970公斤。工商部门开出全市禁燃区内销售散煤首张罚单。开展“散乱污”企业和挥发性有机物企业专项执法行动25次,关停零散石材加工门店33家,行政拘留4人。臭氧、VOCS 治理开局良好,按照“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开展整治,完成了大汉汽车4S店治理,关停了华智水稻实验室、农科院印刷厂,督促鑫鑫工贸和万方印务退出。环保部门办理涉气行政处罚案25件,处罚金额110余万元。

  (二)实施水污染防治,源头治理持续强化。按照“治河先治污、治污先治源”的思路,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工作。依据浏阳河水质现状,布设 38 个点位,每月开展浏阳河流域水体水质常规监测工作,目前已出具水质报告 5 份,浏阳河芙蓉段入境断面与出境断面比对,水质平稳并呈现良好趋势。投资建设 5 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全面分析掌握境内水质状况,研判污染来源与成因,推动浏阳河芙蓉段水质生态修复。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农大雨污分流改造项目,联合区发改局、建设局出谋划策,提出工作建议,协助其在省发改委立项。开展涉水执法行动 21 次,退出散乱污石材企业 33 家,环保部门办理涉水行政处罚案 8 件,处罚金额 90 余万元。

  (三)开展噪声(土壤)污染防治,区域环境进一步改善。以浏阳河以东区域为重点,加大淘汰力度,共关停零散石材加工门店 29 家。督促新振升集团、湖南省建设银行和海市盛楼饭店完成了噪声治理。指导新安社区制定噪声污染控制示范区创建方案,正在针对社会生活、工业、交通等噪声开展有针对性的噪声治理。“三考”期间,组成绿色护考队伍,在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周边进行巡查,有效控制了考场周边环境噪声。按质按量完成污染地块详查、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等工作,动态更新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明确企业责任,并向社会公布。

  (四)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基本完成。选聘抽调 20 余名专职工作人员和普查员,确保污普办正常运行。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入户调查、现场监测、质量控制等工作,多次下沉街道参与、指导、调度清查工作,做好过程管控,编发督查通报一期,开展现场核查 3 次。按“分级实施、分工协作,属地清查、不重不漏”原则,不折不扣按照技术路线图和时间表,紧把清查建库时间关,对所有普查对象逐一清理查实,目前已形成清查目录。

  (五)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四级网格化监管要求,将网格化环境监管情况纳入考核,对不依法履职、不当履职、失职渎职等行为的相关单位、部门进行问责。以“蓝天保卫战”为契机部署组织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VOCS 治理、石材加工整治等综合执法行动 69 次,参与夜间联合执法行动 147 次,出动 394 人次。上半年共办理环境违法案件 41 件,对 34 家单位(个人)共处罚款 231 万元。

  (六)强化宣传发动,社会参与度进一步提升。共发放、张贴大气污染防治“十个严禁”通告 1.5 万份,全区“两网、两微、一报”共发稿 3000 余篇,省、市媒体开展专题报道 20 余次,刊登专版 5 期,长沙晚报、长沙新闻频道、长沙政法频道等媒体推出日常工作动态报道 50 余篇,在人民网刊发《“五治四控” 打好蓝天保卫战》、新华网刊发《春节不打烊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湖南日报刊发《拥抱蓝天 守望幸福——芙蓉区打赢“蓝天保卫战”综述》,在各级各类媒体刊发新闻报道共计 200 余篇。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上半年生态环境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部分水污染治理项目推进有困难,空气质量改善的压力仍然很大。下阶段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统筹,确保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严格按照市环委会下达的水、气、声、土壤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做好牵头抓总,督促全区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加快推进各项治理项目;联合政府督查室对各项目开展定期督查,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是严格执法,促进突出环境问题解决。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大对重点污染源企业监管力度,充分运用排污收费、行政处罚、查封扣押、挂牌督办等综合手段,推进污染治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完善公安、环保联动执法机制。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进一步加大立案查处力度,巩固小乱散污企业退出成果。

长沙市芙蓉区生态环境局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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