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芙蓉区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5-06-03     来源:芙蓉区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字体大小:

各街道(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按照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共同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及长沙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长沙市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等要求,为组织好我区相关企业认真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安排

2025年度,芙蓉区高企申报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613日(星期五);第二批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922日(星期)。

二、申报对象

(一)在芙蓉区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

(二)2022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2025年高企资格期满,须重新提请认定。2022年认定为高企的企业,名称或注册地发生变化的,应先完成高企相关事项变更,同时完成高企年报填报,再进行高企认定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

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选择符合《工作指引》第一条第三项有关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对研究开发费用以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鉴证),并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和本通知要求自主编写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

(二)注册登记

企业可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按操作流程完成注册登记。已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忘记用户名、密码的企业,可按照系统提示找回信息。

(三)提交材料

1. 网上申报材料提交。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检查无误后通过网络系统于申报截止日前提交。

2. 现场申报材料受理。企业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同时须在申报截止日前将加盖公章的高企申报纸质材料正本(为节约资源,企业不需提供副本)交区科技局创新发展科办公室长沙市人民东路189号芙蓉区政府办公大楼三楼317,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详见《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和要求》(附件1)。

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规范管理,请申报企业如实填写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表》(附件2,需推荐单位加盖部门公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综合信息表》(附件5)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基本情况表》(附件6),并将附件256盖章纸质档交至区科技局产业科办公室,同时提交附件256word版电子档(电子版可不加盖公章,并非扫描件或者PDF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furongkjj@163.com(必须在邮件主题处备注工商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全称)

(四)核实初审

申报企业对提交的高企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各街道(局)配合区科技局做好辖区申报企业(企业提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注册所在地的街道、局备案及盖章)的现场核实和推荐工作,并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函》(附件2)盖章纸质件及电子版提交区科技局创新发展科。区科技局负责全区高企申报企业申报材料初审工作,并商区财政局、区税务分局后,集中资料报送长沙市科技局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处和湖南省高企认定办

四、工作要求

1、各街道(局)要高度重视,积极协助开展宣传发动、政策培训、专业技术宣讲,积极引导企业充分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扎实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咨询答疑等工作;积极引导符合条件企业在提出高企认定申请的同时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切实做好高企申报的现场核实,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认真组织好辖区内高企认定申报工作,进一步提高申报质量。

2、企业应诚信申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在认定管理过程中若发现企业提供虚假信息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并通报相关部门

3、企业聘用中介机构应认真查询其相关资质和信用等,确保所聘用的中介机构符合条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的中介机构须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不良记录指刑事、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等记录),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查询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s://www.cicpa.org.cn/),点击左下方“行业管理信息查询”—在左下方“公共查询”中,再点击“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查询(立即查询)”—输入要查询中构机构名称;查询税务师事务所信息,可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点击首页右下方的“信息服务平台”,进入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点击“行业管理”—再点击“税务师事务所查询/(注册)税务师查询。同时,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应出具符合条件的书面承诺。

4、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符合《工作指引》中规定的中介机构条件,严格按照《认定办法》规定的相关财务指标,据实出具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对企业的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及相关编制说明发表明确的意见。对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的中介机构,实行追溯倒查,按照《工作指引》相关规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高企认定相关工作。省认定办将加大对中介机构配合财务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财政部门将按规定将业务报告数量明显超出服务能力的中介机构列为年度重点检查对象。对检查发现的未按执业准则、规则出具的审计报告、鉴证报告不予采用,对相关中介机构按规定进行处理处罚,造成损失的,由企业和中介机构自行承担。

企业报送的纸质装订材料封面为系统导出的申报书首页,书页须标注页码,书脊上面写所属技术领域,中间写企业名称和申报年度,下面写册数和所属区县(市)。涉密企业须将申报材料进行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区科技局未授权、委托或认定任何单位、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代理代办机构。各申报企业应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任何单位或个人给出的各种承诺,避免合法权益受损。

五、联系方式

(一)省认定办

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    周玉林   073188988819

省财政厅税政法规处    肖淳丹   073185165043

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       073185579162

(二)系统申报及材料报送

省火炬创业中心             073188988749

                       傅     073188988755

(三)市科技局

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             073182843339

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处        073188666993

(四)区科技局

创新发展科                 073184683300

                       杜     073184683300

)各街道(局)高企申报工作咨询电话

详见附件3

附件:

1. 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和要求

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表

3. 各街道(局)高企申报工作咨询电话

4.中介机构承诺书

5.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综合信息表

6.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基本情况表

7. 现场申报材料受理需查看佐证资料清单

长沙市芙蓉区科学技术局

2025530

关于组织开展芙蓉区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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