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8-02-12     来源:芙蓉区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对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全区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社会保险政策,完善基金内控制度,负责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5、负责全区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6、贯彻国家、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批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职)休费。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惯例权限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综合管理人才开发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区军队专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落实国有破产、改制、困难企业军队专业干部解困和维稳政策,负责开展自主择业军队专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全区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公务员考录、考核、培训、奖惩等政策法规。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10、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得特殊劳动保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11、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以及所属二级机构预算。

  纳入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区社会保险管理所

  2、区就业服务中心

  3、区促进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4、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5、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6、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7、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8、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概况

  芙蓉区人社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13169.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较去年增加2220.93万元,主要增加原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增加了。人社局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13169.5万元,支出包含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人社局归口管理的专项统计业务、专项普查业务等专项经费。支出较去年增加2220.93万元,主要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缺口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18年年初预算数1316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3169.5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8年年初预算数13169.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439.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1729.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企业军转干部工资、社会保障补贴38.2万元,用于发放企业军转干部的工资和缴纳社保。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两节”慰问20.8万元,用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八一”、“春节”慰问。考核工作及人才招聘经费100万元,用于职称评审、职改工作、人才招聘工作。健康体检费50万元,用于社区(村)书记和主任、政府雇员等人员健康体检费。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工作经费45万元,用于区人力资源市场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维修费、电话费、房屋租赁费等。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100万元,用于全民创业扶持资金。就业扶贫工作经费30万元,用于精准扶贫、就业帮扶。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123万元,用于全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及涉军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区级财政补贴205万元,为同级财政对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补贴及3名涉军人员生活困难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补贴的缺口8995万元,用于落实《长沙市芙蓉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行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基金缺口补助需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配套资金上解1020万元,为区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人员的筹资补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区级财政补贴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费578万元,用于区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60岁以上享受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及60岁以下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费。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铺底70万元,用于区财政对特困企业退休人员划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医疗救助金58万元,用于区属困难破产改制企业退休职工按4%缴纳基本医保费。民办教师困难补助和乡村医生困难补助3.6万元,用于长政办函(2014)172号和长政办函【2014】173号文件精神。扶持就业服务机构资金53万元,对本行政区内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大扶持力度,补助下属街道和社区。代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新中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特殊津贴170万元,用于我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新中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特殊津贴的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区本级配套贴息资金60万,是根据湘 财金【2016】39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发放的个人及联合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由中央财政承担75%,审批发放贷款管理机构所在地的同级财政承担25%。人才新政工作经费10万,根据人才新政策22条《长沙市青年人才筑梦工程》长政办发(2017)46号文件实施细。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受委托管理综合执法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项目资金实行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示共预算当年拨款13169.5万元;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2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729.6万元。 

  八、“三公”经费概况

  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3.5万元,比上年减少2.8万元。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5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5万(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5万元),比2017预算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规范公车使用,杜绝公车私用。。

  九、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201.3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35万元。上升2.72%,主要是公车补贴增列了预算。

  十、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芙蓉区人社局

2018年2月12日

2018公开表单位_138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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