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执行有关知识产权资助政策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22-05-21     来源: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国知发服字〔2021〕10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19〕34号)等精神,报请芙蓉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自2022年5月20日起,停止执行《长沙市芙蓉区关于设立科技创新基金的意见》第六条“对于首次知识产权贯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的资助政策。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要求,结合我区创新发展实际,尽快调整出台相关知识产权资助政策(调整情况将另行通知或公告),重点加大对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

长沙市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