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情况通报
各区属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根据《湖南省司法厅关于落实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湘司发通[2017]19号)文件精神,我局在2023年7月18日至8月28日期间,对区属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了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并随机抽取了执法检查人员彭艳、张峰、陈旭容。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从我区法律服务机构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湖南宇真律师事务所、芙蓉区长清法律服务所作为法律服务机构检查对象。
二、检查方式与内容
检查组分别听取了各所工作情况汇报、查看了办公环境、检查了有关台账资料,查阅了部分案卷,对法律服务机构业务开展情况和法律服务人员执业活动情况进行核查。
三、检查结果
检查发现,两家法律服务机构均有固定场所,内部管理较规范。湖南宇真律师事务所存在制度未上墙、档案室管理不规范、案卷未及时归档的问题,芙蓉区长清法律服务所存在案卷归档不及时的问题。我局已出具处理意见,要求湖南宇真律师事务所、芙蓉区长清法律服务所立即整改以上问题,于二十个工作日内规范整改,随时准备再次迎检。
芙蓉区司法局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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