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岗位设置方案

发布时间 : 2019-10-12     来源:芙蓉区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为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一步为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 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长办发[2011 ]46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单位在编在职的正式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以及2006年工资制度后,经区人社部门同意,按照规定程序进入,与单位建立了正式人事工资关系的新进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二、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以人为本、依法办事;坚持责权明确、能上能下、岗变薪变、合同管理。

  三、组织机构

  (一)岗位设置工作组织机构设置

  为保证单位事业岗位设置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本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退役军人局党组书记、局长    梁卫

  成  员:退役军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烛

  退役军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余世文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宣传岗位设置工作政策,广泛听取单位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2、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具体实施方案;

  3、协调和处理岗位设置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四、单位基本情况

  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

  五、拟设置岗位情况

  (一)岗位总量

  根据机构编制文件规定的编制数确定为8个。

  (二)岗位类别、比例及等级

  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岗位全部设为管理岗位,岗位等级均为九级,岗位设置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人1名,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办公室1人,优抚帮扶专干2名,信访专干1名,就业创业专干2名,权益保障专干1名。

  六、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安排

  1、拟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及各岗位说明书;

  2、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及各岗位说明书,并征求意见;

  3、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及各岗位说明书;

  4、正式在册人员申请应聘;

  5、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6、进行首次岗位竞聘上岗;

  7、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8、公示岗位竞聘结果;

  9、公示无异议的,报相关部门审核后,签订聘用合同,使用国家的合同文本,明确聘期、具体职责、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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