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通过资质认证预防接种单位名单和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分级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对各单位的预防接种单位用房、人员、设施等进行审核,确认29家预防接种单位/接种室预防具备接种单位资质,未经认定的其它任何单位不得从事预防接种工作。
根据《狂犬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16年版)》《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23年版)》《湖南省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设置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要求,对辖区10家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进行分级分类评估,经评估认定: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规范门诊3家,合格门诊7家。
具备预防接种资质的单位要切实加强自身管理,严格按照预防接种有关技术要求,规范做好责任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及时、准确上报预防接种信息,同时对辖区发生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时进行报告和处置。已认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和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向卫健局报告,经现场考评和培训考核后重新认定。
附件:1.各预防接种门诊(室)及资质证书编号
2.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分级认定结果
长沙市芙蓉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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