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信访局2016年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 : 2016-02-01     来源:芙蓉区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根据中央关于信访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区信访工作实际, 2016年我区信访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以及区委、区政府对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围绕“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目标,继续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能力水平,持续加大信访问题调处力度,努力确保不发生到省重复集体访事件,确保不发生进京、赴省、到市涉访极端恶性并造成重大影响事件,构建“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信访工作新格局,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突出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推进三项制度,构建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1、深入推进领导责任制。一是区领导大接访采用“坐班接访”和“上门接访”相结合的模式,让领导与访民拉近距离、建立感情,在一定程度上缓和矛盾;二是包案县级领导带案下访,通过走访慰问、见面协谈等方式,精准化解,提高时效;三是强化责任单位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工作格局,全面落实化解措施,及时消除矛盾纠纷隐患。
    2、大力推进部门包案制。按照部门联点制原则,从利于重点人员稳控和信访事项化解等多个方面综合考虑,在对2015年进京非访重点人员包案县级领导及“五包一”工作人员进行优化调整的基础上,将联点部门对应到重点人员和具体信访事项,进一步加强包案工作力量。压实包案调处重点对象信访问题的责任,限期调处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进京非访登记量。
    3、全面推进季度考核制。在省、市对区考核指标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在预防矛盾、稳控措施、来信办理、化解积案、省市集访、进京非访、调度处置等方面建立全方位立体式考核体系,并采用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奖罚并举,对街道进行考核排名,通过考核制度的完善来保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托三个机制,提升信访工作源头管理
    1、依托三调联动机制。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依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充分发挥成员单位、行政执法机关在大调解体系中的作用,一方面引导信访人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首要选择;另一方面充分尊重信访人的意愿及诉讼权利,不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方式和调解结果。努力实现“三个防止”:防止重复集体访发生、防止极端恶性事件发生、防止进京非访量上升。
    2、依托资金保障机制。在申请追加信访帮扶资金(已获批)的同时健全财务审批报告制度,开通快速通道,简化程序。根据区委、区政府定下的“只要不造成攀比和‘翻烧饼’现象,能用资金解决的信访问题都要解决”的指示精神,加大对积案化解资金的使用比例,帮扶特困信访人,下大力气促进复杂疑难信访问题的化解。
    3、依托督查追责机制。在敏感时期成立以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挂帅,以监察局、两办督查室、绩效办为成员单位的监察督查工作组,对领导包案下访、人员稳控、积案化解、进京非访治理等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年底绩效考核。
    三、突出三个重点,提高信访工作办理时效
    1、构建一个平台。加快构建区政府横向到各职能部门、纵向到街道、社区的全方位广覆盖的网上信访工作平台,建立“网下办理,网上流转”的信访事项办理流程,实现信访事项的“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打造阳光信访。引导群众多上网、少走访,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逐步把网上信访作为解决信访问题的重要渠道。
    2、规范一项秩序。加大依法逐级走访的宣传力度和工作力度,压实属地责任和基层工作责任,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逐级、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形成“行政范畴的信访问题严格按信访程序依法办结;民事纠纷的问题通过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协调解决;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的规范程序。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减少矛盾上行。
    3、成型一种模式。将“信访听证芙蓉行”模式用活用实,在街道开设专门的办公场地,建立覆盖区、街、村(社)三级信访听证网格,使初信、初访反映的简单问题,在村社和街道两级得到有效化解,复杂信访问题由区级协调解决,疑难信访事项提升到省、市协调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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