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2018年度信访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 2019-01-17     来源:芙蓉区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信访条线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履职尽责、攻坚克难,信访工作呈现结构趋好、秩序趋稳、总量继续下降、群众认同上升的良好态势,信访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2018年度,芙蓉区信访局被评为省信访基础业务“百佳业务规范单位”,区信访局干部温娟被评为“百佳业务能手”。芙蓉区被评为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单位”。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章晓波,区信访局副局长陶长武,五里牌街道副主任谭仕武,荷花园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高见等4名同志被评为市信访工作“优秀个人”。创建市信访工作“三无”街道(局)4个(火星街道、湘湖管理局、文艺路街道、五里牌街道)。 

  一、主要做法 

  1.突出党政主导,提升重视程度。坚持“每天都是特护期”总体要求,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始终保持信访工作高压态势。1月28日,召开全区信访维稳工作调度会议,会上,各街道(局)党(工)委书记向区委、区政府递交了《芙蓉区2018年度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区委书记于新凡和区委副书记、区长周春晖对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均提出明确要求。2月22日,新年上班第一天,区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专题部署全国两会特护期信访维稳工作,并对迎接中央第八巡视组来湘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今年以来,区委书记于新凡和区委副书记、区长周春晖组织召开信访工作会议10余次,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区委副书记陈计伟,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文立,区政府副区长彭尚松,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章晓波调度信访工作60余次。2月25日开始,实施街道(局)班子成员坐班公开接访制度。3月5日开始,实施县级领导(四大家班子成员)坐班公开接访制度。 

  2.突出重点主攻,强化工作调度。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每季度集中研究一次信访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定期调度信访维稳、积案化解工作,区联席会议每月调度信访工作一次以上。年初,区信访联席办组织各街道(局)对辖区重点对象和重点问题进行了全面摸排,将85名重点对象的“五包一”工作责任到人。2月22日,将23件重点信访积案对县级领导和责任单位进行交办,9月18日,将新增的3件重点信访积案对职务调整的县级领导进行包案交办,按照2017年“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标准包案化解。全国两会特护期和中央巡视组、省委巡视组交办件办理工作期间,均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机构健全调度及时,责任清晰任务明确。全国两会特护期期间,区信访联席办发送调度信息2000余条。 

  3.突出责任主线,压实各级职责。落实领导公开坐班接访,共安排县级领导接访223天400余人次。推进网上信访,实现信访网上流转,全年办理网信335件。宣传法治信访,组织“新时代与法律同行”、“法律进小区”、“网上信访五周年”等信访法治宣传活动5场,分类处理信访事项32件。压实交办督办责任,办结中央巡视组交办信访事项108件,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各领办5件,县级领导包案98件,见面约谈110余人次,集中研究会商150余场次;办结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事项87件(其中化解7件),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各领办2件。持续规范信访秩序,处置进京上访人员187人次(同比下降51.81%),其中非访88人次(同比下降20.00%);处置赴省上访621人次(同比下降42.82%),处置到市上访304人次(同比下降58.76%),处置来区上访3030人次(同比上升106.69%);创建零非访街道5个;化解非正常上访信访问题5件,化解突出信访问题57件;问责12人(通报批评2人,诫勉谈话4人,提醒谈话6人);刑事拘留3人,行政拘留63人次,法制教育训诫79人次。通过全面摸排,未发现涉黑涉恶信访举报情况。 

  二、存在问题 

  由于矛盾多发态势没有改变、信访突出问题更加复杂、利益诉求表达方式转化升级,当前信访工作中仍然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风险,形势不容乐观,问题不容忽视,挑战不可低估。 

  1.信访总量高位运行。由于信访门槛低、成本小,群众更愿意选择信访来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全区信访总量一直在高位运行,信访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繁重。 

  2.基础业务有待规范。平时进京、赴省、到市上访人员基数大,各单位信访条线专干调整频繁,基础业务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化、精细化和专业化。 

  3.队伍建设急需加强。信访局干部人数在内六区最少,信访总量在全市排名靠前,工作人员均身兼数职,加班是常态,工作疲于应付。 

  三、下步工作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系列决策要求,扎实推进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业务指导职能作用,持续加强信访工作基础业务,积极构建“为民、阳光、责任、法治”信访工作新格局,最大限度地减少进京、赴省、到市、来区上访和非正常上访,全力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全国两会以及澳门回归祖国20周年、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等重大活动和“4·25”事件20年等突出风险点期间信访工作,为维护全区社会政治大局和谐稳定做出新贡献。 

  1.强化宗旨意识,继续推进“为民信访”。一是细化基层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研究信访工作,确保群众来访有人接、信访问题有人办。二是加大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力度,进一步规范网上信访事项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确保网上投诉在规定时间办结,逐步将网上信访打造为群众信访主渠道。三是建立健全首接首办责任制,层层压实信访部门、责任单位和领导处访三个方面的首办责任。四是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回头看”工作,对尚未化解的,继续加大攻坚力度,对已化解的,巩固工作成效,防止出现反复。 

  2.推行公开透明,继续推进“阳光信访”。一是推进信访信息系统和信访工作的深度融合,做到责任部门应职尽职,信访事项应录尽录,实现业务全覆盖、数据全生成、办理全公开、操作全规范。二是加强信息收集、报送和通报工作。对召开的会议、开展的督查、形成的经验,及时收集上报,传达通报,发挥好沟通联络、示范引领、督查督导作用。三是健全完善“信访听证评议”机制,完善第三方参与听证、评议、会审,公开公正解决信访问题。四是大力开展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倒逼信访问题及时妥善化解,提升群众满意度。 

  3.引导依法维权,继续推进“法治信访”。一是深入推进依法逐级走访,着力规范行政行为,解决工作不规范,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倡导理性、文明、逐级、有序的信访导向。二是落实诉访分离,按照法定程序优先原则,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督促各级职能部门依法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实体受理、办理和答复。三是推动职能部门按照公示的责任清单受理信访事项,真正做到依据清单归口办理信访事项。四是不断强化非访治理工作,保持对上访违法行为的打击处理力度和高压态势,把进京非接待场所登记人数控制到最低限度,守住不被省里约谈的底线。 

  4.严格责任落实,继续推进“责任信访”。一是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信访工作的意见》(湘办发〔2016〕1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四个机制要求,提高履职效能,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使各责任单位认真落实好信访工作主体责任,解决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信访问题。二是充分运用督察督办、考核评价等手段,督促街、区直部门认真履行信访工作职责,着力压实领导责任、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三是严肃信访工作责任查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提出责任追究建议,树立失责必究、问责必严的鲜明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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