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2019年半年度信访工作情况总结

发布时间 : 2019-08-29     来源:芙蓉区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信访局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全区没有发生大规模进京集访、极端恶性事件和负面舆情事件。全国两会特护期期间,成功实现北京非访零登记、北京社会面分流零人次、涉访事故零发生的“三零”工作目标。

  一、基本情况 

  处置进京上访人员159人次(同比上升60.42%),其中非访登记10人次(同比下降78.73%)。处置赴省上访110批次292人次(同比批次下降9.84%,人次下降64.00%),其中集访10批次156人次(同比批次下降64.29%,人次下降76.51%)。处置到市上访27批次185人次(同比批次下降40.00%,人次下降45.27%),其中集访5批次152人次(同比批次下降64.29%,人次下降48.65%)。处置来区上访104批次647人次(同比批次下降33.34%,人次下降72.99%),其中集访24批次518人次(同比批次下降51.02%,人次下降76.65%)。 

  办理来信167件(同比下降22.33%),办理网信225件(同比下降21.06%)。县级领导公开接访113天,接待来访群众79批189人次,全部按要求落实首接、首办责任。按期办结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件第8至11批54件(其中息访息诉4件)。按期办结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交办信访件35批143件。 

  二、主要做法 

  1. 全区上下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定期调度信访维稳工作,区委常委会集中研究信访工作3次,区联席会议3位召集人调度信访工作40余次。1月24日召开常委会,听取信访工作汇报,专题会商研判,部署安排重点工作。3月13日召开区委常委会,传达学习国家、省、市通知和会议精神。4月18日召开区委常委会,传达学习全省信访重点县市区第二次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分析目前工作短板,部署下阶段信访工作。4月15日下午,区委书记于新凡,区委副书记、区长周春晖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调度全区信访工作,会议要求举全区之力,退出全省统一调度,实现信访工作良性运转。 

  2. 强化调度部署周密。年初已全面摸排重点对象和重点问题,细化重点对象的“五包一”工作。实施县级领导(四大家班子成员)和街道(局)班子成员坐班公开接访制度。2月26日召开全国两会特护期信访维稳工作会议,成立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确保责任清晰,任务明确。今年以来,在北京外围稳控126人次,所有对象都安全及时送返,未发生在京滞留、倒流和造成影响事件。在益阳、岳阳、郑州、天津等地劝返7人,在长沙劝导111人次,劝缴车票108张。依法打击15人次(行政拘留7人次、刑事羁押5人、逮捕3人)。 

  3. 压实责任确保实效。完成4个特护期(全国两会、省两会、市两会、区两会)、5个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段(“元旦”“春节”“五一”“中华龙舟大赛(长沙·芙蓉站)”“6.26-6.29重大活动”)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信访交办件办理工作采用24小时内交办到位的工作机制,责任夯实、办理高效,按时办结率100%。“信访法治宣传月”现场集中宣传20余场,进一步调动了全民参与依法信访的积极性,营造了浓厚的依法信访舆论氛围。 

  三、存在问题 

  1.思想认识存在偏差。近年来,我区一直致力于治理进京非访,也取得了一定成效,由原来内五区的“千年老二”排到人数最少,但对北京社会面分流、到国家局越级上访的治理力度相对偏弱,造成了具体工作与省市要求不对等。 

  2.工作措施落实不严。全国“两会”特护期实现“三零”目标后,存在可以停下来歇一歇的思想,导致“四个机制”的具体工作举措没有严格落实。 

  3.重点对象把控不力。从省通报情况来看,北京社会面分流、到国家局越级上访大部分集中在个别信访人,若把有关的重点对象疏导好、训诫好、稳控好,这两项工作的指标将会直线下降。 

  四、下步工作 

  1. 认真落实领导接访。省信访联席办建成全省视频接访系统后,按照区县市上报的接访安排表不定期视频抽查县级领导接访,区信访局将认真做好衔接和保障工作,确保不被通报。 

  2. 严格控制进京上访。进一步保持依法治访的高压态势,全力实现进京非访再下降20%的工作目标的同时,严格控制到北京越级上访和因此产生的社会面分流人次,区信访联席办将按照“天天都是特护期”的模式,对三项指标实行一天一调度。 

  3. 持续推进积案化解。坚持和巩固2017年“信访积案化解百日攻坚行动”、2018年“四大攻坚”专项行动,以及办理中央、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事项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制度常态化。 

  4. 加强初信初访办理。进一步提高初信初访办理效率和群众满意率,结合市委基层党建办、市信访局定期通报全市乡镇(街道)进京到省来市信访情况,推动基层责任单位及时就地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减少矛盾上行、问题上交、越级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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