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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000430102G0101/2014-00269
  • 所属机构:芙蓉区政府
  • 机构地址:长沙市人民东路189号5楼
  • 联系电话:0731-84683088
  • 负 责 人 :王宏武
  • 办公时间:冬季作息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工作日)
    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工作日)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 2023-10-09     来源: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小:

一、主要职能

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发布的文件。

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园、局)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决定。

负责区政府会议的会务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公文的需要,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街道(园、局)的工作,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决定。

协助安排区政府领导同志参加重要政务活动,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及主要领导同志的印信管理。

负责区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和区政府工作部署,对涉及全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区政府重要综合性材料和区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

收集、整理、传递政务信息,为区政府领导同志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负责联络、协调区政府重大决策和有关情况的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全区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的业务指导工作。

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园、局)对区政府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组织办理政府系统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1、文电会务科

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发布的文件。

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园、局)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决定。

负责区政府会议的会务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公文的需要,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街道(园、局)的工作,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决定。

负责联络、协调区政府重大决策和有关情况的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全区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的业务指导工作。

2、区政府总值班室

负责区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3、研究室(对外称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研究室)

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和区政府工作部署,对涉及全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区政府重要综合性材料和区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

收集、整理、传递政务信息,为区政府领导同志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4、督查室(对外称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园、局)对区政府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组织办理政府系统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5、行政事务科

负责政府办公室行政后勤、财务会计、接待、车辆管理、内部安全保卫。

负责政府办公室劳动工资、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工人技术等级的管理工作。

负责向区政府申请经费和购置车辆报告的收发、登记、送阅、反馈等工作。

负责区长印章和区政府、政府办公室印章、介绍信的使用、管理。

负责区政府颁发印章的 刻制与发送。

三、归口管理机构

1、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

负责处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日常事务,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单位完成各项工作,承担协调各单位间的日常联系、信息沟通等工作。

研究制定《全区优化营商环境绩效考核办法》,将相关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体系。

及时收集掌握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和存在问题,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指导各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做好宣传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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