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市芙蓉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 2021-09-23     来源:芙蓉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     字体大小:

一、政策背景

为切实推进长沙市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国家园林城市建设成果,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和群众幸福指数,根据《长沙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芙蓉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出台目的

按照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举全区之力,着力构筑“青山环城、碧水绕城、荟洲魅城、绿树融城、繁花簇城”的绿色生态“山水洲城”画卷,助力长沙市2023年底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综合验收,实现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工作目标。

三、重要举措

主要为七大方面内容:

一是完善综合管理。包括保障园林绿化建设维护资金投入,科学规划全区绿地系统,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理,推行城市数字化管理和提高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

二是加强绿地建设。包括推进园林绿化建设,合理规划公园布局,丰富城市绿地植物群落,开展市级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和大力开展绿地建设。

三是强化建设管控。包括提升园林绿化综合水平,推进公园规范化管理,推进绿道及慢行系统建设,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推广节约型园林绿化的建设和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四是改善生态环境。包括保护城市生态空间,建设生态网络体系,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保护城市湿地资源,开展废弃地生态修复,开展城市水体修复,提升城市空气质量,控制城市热岛效应,全面提升城市容貌和管控区域环境噪声。

五是提升基础设施。包括完善城区给排水建设,完善城市垃圾处理,完善城市道路建设和完善城市地下管线和综合管廊建设管理。

六是促进节能减排。包括推进再生水利用,推广林荫路建设,完善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和推进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

七是综合否决项。

四、工作要求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保障资金投入、严格督查考核和广泛宣传发动等措施,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确保按期完成创建工作。

芙蓉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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