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 : 2021-04-29     来源: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     字体大小: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在职人员情况

长沙市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芙蓉区征收办)在编人员7人,政府雇员1人,借调1人;公益性岗位人员17人,食堂临时工2人。

2、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芙蓉区征收办部门预算包括芙蓉区征收办本级预算,无所属二级机构预算。芙蓉区征收办机关本级包括办公室、财务科、征收管理科和综合审查科。

3、主要职能:

①组织实施辖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②可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且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和管理,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负责审核征收要件,把关征收程序,编制征收补偿预算、工作经费预算及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办理报批备案等工作。

③负责与项目所在街道办事处签订征收委托合同,并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实施征收,做好政策把关及业务培训工作。

④拟定并发布征收项目第一至第六公告,通知暂停办理相关手续,配合选定征收评估机构及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⑤负责解控征收补偿资金,审核拨付征收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并按《芙蓉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资金管理及支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和征收委托合同约定拨付工作经费、评估、测绘等费用。

⑥负责办理征收协议审核、备案、产权注销及实施分户行政征收等工作,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做好相关征收文件、资料保管工作。

⑦负责征收房屋的拆除备案和安全管理工作。

⑧负责牵头与市征收办及业主单位办理项目征收成本结算。

⑨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4、重点工作计划:

①持之以恒夯实党建工作。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探索推进党建工作的有效载体和办法,紧紧围绕上级工作部署,切实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深化理论武装、推进正风肃纪,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推动征收工作迈上新台阶。

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施阳光征收。通过调查摸底,认真分析住户情况,一切以推动住户签约为出发点,把要解决的问题或存在的签约障碍全部解决在征收签约前,全面实施阳光征收、廉洁征收、和谐征收,把征收政策、评估机构选定、征收补偿流程、征收评估价格、分户征收补偿结果等被征收人关心的内容全部公开,签约一户公示一户,把住户最想了解的、最不放心的问题全面公示,杜绝“暗箱操作”。

③稳步有序推进征收工作。紧紧围绕重点工作部署安排,努力完成“一年一件事”,加快推进蔡锷中路两厢棚改项目(二期)和袁家岭新华书店棚改项目房屋征收腾地工作,扎实做好基础设施项目房屋征收工作。

④加强征收队伍建设夯实基础。强化征收队伍专业能力建设,以政策培训、法律讲座、征收实操、业务交流等方式,着力提升我区街道干部职工的征收专业能力,为征收项目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二)部门年度预算收支结余情况、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芙蓉区征收办2020年预算批复3212.82万元。全年实际到位指标1516.59万元,其他收入1.63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425.55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28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47万元,项目支出1134.7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661.60万元。

2020年,芙蓉区征收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芙蓉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安排,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切实履行房屋征收管理职能,推进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的主要用途、范围以及资金的管理情况,尤其是“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1、本单位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体制内人员的工资、奖金、绩效、社保和工会福利以及按体制内实有人员标准核定的办公经费等。

2、“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无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和因公出国(境)费等,年末“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亦为0万元。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20年度项目资金总投入1134.70万元,其中①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34.63万元;②其他支出0.06万元。

2、项目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本单位2020年度项目资金实际使用包括各征收棚改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日常公用及人员的工作经费和其他间接费用的解控、拨付和使用;单位党建经费、资产购置、咨询及劳务费用开支等;全年度项目资金实际使用1134.7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我办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办法及区财政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按时编制年度预算。

预算编制流程分为5个步骤:即预算布置、预算调查、预算申报、预算论证和最终预算编制。

根据区财政最终批复下达的预算数向各职能科室通报,各项经费开支范围必须以预算批复额度为基准,不得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一万元以下单笔用款直接由条线分管副主任、办主任和财务分管负责人共同审批;一万元以上(含一万元)单笔用款须由条线分管副主任、办主任和民主理财小组及财务分管负责人最终审批;若为专项工作支出,承办科室根据有关活动备案和经费预算,一般应提前报条线分管副主任和主任审批,特别是一万元以上(含一万元)单笔用款还须报征收办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审批,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单笔用款则需要分管副区长审批,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再需要常务副区长审批。若遇预算追加,则必须向区政府报告并最终由区长审批。

所有资产购置和委托服务均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一律通过政府采购平台按规定流程进行审批;工程项目还必须经过财政预算评审、招投标、签订合同、竣工验收、财政决算评审等流程严格执行,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经费更是严格预算并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近两年无公务接待和公车管理费用。

公益性岗位工资管理严格按区人社局备案核定人数和《征收办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以及办公室记录的各人员岗位标准和绩效考核结果,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支付和发放。

总之,区征收办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和《民主理财及财务审批程序制度》以及《财务费用报销》制度等,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各项支出管理程序与标准作出严格规定,设定了不同级层审批权限。

以上制度保障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并保证资金严格按计划和进度实行。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征收项目公告发布、征收补偿、项目结算等情况。

区征收办统一管理和指导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并委托给项目所在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征收与补偿具体事务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主要项目实施流程如下:由业主单位提交征收要件,区征收办审查征收要件齐备后报区政府发布征收范围公告,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同时配合市征收办开展房产地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定程序,经所有被征收人协商一致(或经投票、抽签、摇号等方式)选定房产地价格评估机构后,评估机构入户进行房屋价值评估,并将评估结果送至市征收办备案。区政府发布项目征收决定公告,在项目房屋征收签约期限内,区征收办按照经批准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补偿方式和标准,以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的分户评估结果为依据(评估时点为征收决定公布之日)核算每户的征收补偿金额,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被征收人按照约定的期限如期腾房,完成搬迁。征收签约期限届满,对仍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区征收办向区政府申请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区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待征收补偿工作完成,办理项目结算手续并建立征收档案后,征收项目完结。

我办2020年度坚持进一步推动“依法征收、阳光征收、和谐征收、廉洁征收”,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确保征收补偿公平合理。实行全方位公开,严格审核项目前期手续、将项目的政策标准、征收公告、补偿结果一一公示到位,保障房屋征收工作公平、公正,坚决防范和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征收工作依据政策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68号)、《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法》(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16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奖励和补助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16〕71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装饰装修补偿以及临时安置费房屋搬迁费相关标准的通知(长政办发〔2016〕72号)等。

区征收办日常工作遵照以上法律法规进行执行,在此基础上还制定了《芙蓉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暂行实施细则》,明确了征收工作的实施模式以及各单位的职责职能。

在信访维稳方面,区征收办制定了《长沙市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信访接待工作方案》、《疑难复杂信访问题集体会商制度》,成立信访工作小组,对于来信的处理以及来访人员的接待规定了处理方法。

四、资产管理情况

区征收办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共计413650.02元,其中包括通用设备279661.02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25929元以及专用设备8060元。2020年配置监控录像机一套、碎纸机三台共计7116.02元。2020年区征收办进行了公车(东风本田CR-V2.4-VTEC)报废注销处置事项而减少固定资产42000元。

2016年12月区征收办制定了《内部控制管理手册》,资产管理部分制度规定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职责、固定资产范围以及购置形式、固定资产管理方式与维护流程。制度较为详实、适用,执行基本到位。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稳步推进项目进程

①杉木村城中村零星国有土地整合项目:涉及被征收房屋(土地)面积2067.67平方米,涉及被征收单位1家,该项目是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政策依据实施的协议征收,2020年5月28日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于8月完成项目结算工作。

②西龙路工程项目:涉及被征收房屋(土地)面积9227.39平方米,涉及被征收单位2家。于2020年11月9日发布项目征收决定公告。

③蔡锷中路两厢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涉及被征收房屋总面积约3万平方米,涉及被征收户数共352户,其中涉及单位(公司)征收12家。于2020年12月9日发布项目四公告。

④袁家岭新华书店周边零星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被征收房屋总面积约1968.3平方米,涉及被征收私房14户,单位1家。于2020年12月22日发布项目四公告。

⑤远大二路(滨河路-桃园路)改造项目(一期):涉及被征收房屋(土地)面积1309.88平方米,涉及被征收单位1家。于2020年11月11日发布项目三公告。

2、加速项目扫尾清零和成本结算

2020年,蔡锷中路棚改项目和黄土塘棚改项目基本实现扫尾清零,累计拆除面积约30.6万平方米,另2020年度完成项目结算8个。

3、着力化解涉征矛盾

①发挥舆论引导。积极宣传征收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解读征收政策法规,主动公开征收政策性文件、征收补偿公告公示、分户征收补偿情况等信息,全面营造良好氛围,引导被征收群众合理预期,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诉求。

②化解矛盾源头。积极配合司法、信访、街道等部门,对涉征矛盾及时反馈、答复,对有可能发生的不稳定因素,及时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处置涉征网络舆情1件,协助办理(交办/转办)信访13件,答复处理信息公开申请19件、12345热线工单38件,所有来信来电反映的征收问题均得到了及时答复,充分保障了群众对征收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③积极应诉。针对被征收人提起的涉征诉讼,我办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原因、过程、结果,充分准备应诉材料,积极组织人员应诉,以维护征收工作的合法性、严肃性。2020年,办理行政复议2件,诉讼案件一审11件、二审6件、再审3件。

4、不断提升党的建设

①持续抓实理论学习教育。始终坚持把从严从实开展理论学习作为党的建设和筑牢意识形态防线的重要内容,坚持理论武装和业务学习同部署、同推进、同提升。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及学习强国等网络平台线上自学、上党课等,2020年开展党组学习15次,支部集中学习10次,支部书记讲党课4次,有效提升了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和思想素质。

②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重点聚焦责任制落实,着力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定期分析研判、工作情况报告、开展专题学习等“规定动作”。进一步完善了《意识形态责任清单》、《信访和舆情应急预案》、《宣传信息及舆情管理办法》等制度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完善舆情处理机制,各征收项目每月收集预判涉征舆情风险点,交党组定期研判,提前预案,确保征收领域意识形态的安全平稳。

③狠抓党风廉政建设。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切实整改。修订、建立、完善了一系列制度,规范了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纪律、日常考勤、请销假制度、月考评制度等,进一步加强了内部管理,规范了工作行为,严明了工作纪律。并结合各科室各个岗位工作特点,加强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的监督,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效提升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

5、整体工作检查和财务资金方面

①重新调整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并建立了民主理财审批制度;

②认真完成了五届区委第八轮巡察移交问题整改落实;

③完成区审计局关于刘建刚同志离任审计提出问题整改落实,并对以往工作不足进行了重新整章建制,建立了四大实施细则——大额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档案归档标准细则;房屋征收评估实施细则;自搭建建筑认定实施细则。

④完成了区总工会关于2016年至2018年期间工会审计问题整改落实;

⑤完成填报了区政府关于全面开展作风建设相关工作自查自纠附表数据和区纪委布置填报的2017年1月至2020年6月期间的党建和工会经费自查自纠附表数据;

⑥圆满完成了区政府下达的单位向上争资基本任务;

⑦配合完成了区财政派驻的绩效评价组对2019年区征收办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取得了87.76分评价成绩;

⑧完成了省委巡视组要求各单位提交2017年1月至2020年10月的民生资金自查自纠汇报材料及完全收支数据表;

⑨应区财政通知要求,编制了房屋征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⑩2020年度我单位共解控资金17868万元,共拨付资金17857万元,将市办监控(十六中改扩建项目)资金余款33.7366万元退回了区教育局财政专户。

六、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配套安置房源少、评估价接受程度低。我区位于全市中心城区,地理位置优越,商业氛围浓厚,房屋出租率高收益好,尤其是五一路周边地块基本划定为中央商务核心区和辐射区,受控规影响住宅用地少,中心城区可用于被征收人选择购买安置的商品房少。而我区列入棚户区改造范围的项目基本都在此区域,尤其是蔡锷中路两厢棚改项目(二期)和袁家岭新华书店周边零星地块棚改项目。从目前前期调查摸底情况来看,大部分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期望值高、就地安置意愿强烈,个别被征收人抵触情绪大,征收实施难度较大。

(二)党建工作缺少创新和特色。党建活动形式单一,缺乏足够的创新和特色,党员学习教育和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缺乏寓教于学的创新工作载体,照本宣科的多、深入研讨的少,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趋于简单化、平淡化。

七、有关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党的建设总揽全局,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将中心工作和党建工作同步抓紧抓实抓好,依法推动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推动发展、服务人民中提升工作水平,为全面推动征收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切实改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三) 坚持“依法、阳光、和谐、廉洁征收”。始终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征收”原则,通过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加大信息化公开、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做实做细群众工作等手段,在推进项目进程的同时,确保被征收群众既得利益不减少、生活质量不降低,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征收行业公信力。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综合自评情况)

区征收办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如下:本部门基本能按要求规范使用和分配专项资金,促使项目顺利实施,没有擅自调项、扩项和缩项,未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审批程序基本规范,基本上完成了计划目标,经综合评定,本部门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86.19分,评价等级为良。

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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