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人员考勤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0-10-21     来源:朝阳街道     字体大小:

各社区、各办:

为切实加强对街道机关工作人员、社区干部的管理,确保街道上下进一步转变作风、凝聚力量,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就进一步严格规范人员考勤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考勤制度。按照“日签到、月公布”要求严格考勤纪律,早上9点之前在签到本上签到。街道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参加会议、下社区、请假或临时外出公干等均应跟大办主任及时报备。因公不能按时签到的,由大办主任统一说明,在签到本上登记好,并由党政办统一登记,否则按缺勤处理。

二、社区主要负责人外出学习、开会、病事假等必须向街道分管领导请假。1天假的报街道点领导审批,1天以上的报街道主要领导审批。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按以上要求,口头报告。

三、社区日常考勤工作由社区负责。全体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无故不得迟到早退。每天负责考勤的工作人员认真进行登记,迟到或早退人员必须及时向社区主要负责人说明迟到早退原因,没有说明原因的视为旷工,工作时间外出办事应保持联系。

四、各班子成员因紧急事项或临时外出公干不在街道的,需统一向党政综合办报备去向,并同时向主要领导说明原因。因事需要请假的,按区干部科要求,按流程向区委报备。

五、全体干部要切实树牢“四个意识”,严守各项纪律,严格执行外出请示报告制度;对不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擅自外出、未经批准擅自逾期的人员,一经查实由街道纪工委予以问责;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往相关文件与本通知精神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朝阳街道党政综合办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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