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五里牌街道宗教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责任领导的通知
各部门、各社区:
因组织机构改革人事异动,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对街道宗教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和宗教事务管理责任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宗教工作领导小组
街道宗教工作领导责任小组:
第一责任人: 王宏武 党工委书记
管理责任人: 张 谊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宗教工作专职:江 瑾 民宗专干
五里牌社区宗教工作领导责任小组:
第一责任人: 汤 娇 社区书记(兼管理责任人)
联 络 员: 许 微 社区统战民宗专干
火车站社区宗教工作领导责任小组:
第一责任人: 吴彩玉 社区书记
管理责任人: 吴美云 社区主任
联 络 员: 赵文武 社区统战民宗专干
燕山街社区宗教工作领导责任小组:
第一责任人: 郭 建 社区书记(兼管理责任人)
联 络 员: 田渊渊 社区统战民宗专干
二、宗教事务管理责任小组
五里牌街道宗教事务管理责任小组:
组 长 : 王宏武 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 : 张 谊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谭仕武 党工委委员、副主任、武装部长
谭芳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曾菊阳 五里牌派出所所长
组 员 :黎 炬 人大工委副主任兼党政综合办主任
刘开瑜 基层党建办主任
曹永军 公共安全办主任
江 瑾 统战民宗专干
街道宗教事务管理责任小组主要职责:
1、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和区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管理辖区内的宗教工作。
2、街道党工委牵头部署,及时了解和掌握辖区内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方面的基本信息,建立台账档案。
3、对涉及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非法宗教活动要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统战民宗部门报告,采取措施,认真排查并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意识形态等方面安全问题。
4、积极开展对辖区内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的思想教育工作,积极引导宗教界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5、负责对社区干部宗教政策、法律法规教育的培训,提高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引导和教育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互相尊重、团结有爱,共同致力于发展经济,共建和谐。
6、加强对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破除封建迷信,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坚决制止乱建庙宇、滥塑神像的行为。
7、贯彻落实“一单四制”制度,确保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及时、准确的报送省、市、区要求的相关报表和资料,对辖区内的宗教活动场所每月巡查一次,做好台账登记和巡查记录,巡查情况每季度按时上报区民宗外侨局。督促社区对场所内较大型的活动要预先报告街道和公安部门,做好审批报备和活动安全工作。
社区宗教事务管理责任小组:
组长 : 汤 娇 五里牌社区书记
吴彩玉火车站社区书记
郭 建 燕山街社区书记
组 员 : 许 微 五里牌社区统战民宗专干
赵文武 火车站社区统战民宗专干
田渊渊 燕山街社区统战民宗专干
社区宗教事务管理责任小组主要职责:
1、在街道的领导和业务指导下,依法协助管理本社区的宗教事务。
2、深入实际调查掌握宗教方面的人员、场所、活动等信息,搞好本社区范围内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之间的团结,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纠纷,维护稳定。
3、配合街道做好非法宗教活动和乱建庙宇、滥塑神像的清查工作,排查安全稳定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积极做好当地群众的教育、疏导工作。
4、配合街道和区职能部门落实好宗教政策,管理好当地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督促其落实。对辖区内的宗教活动场所每周巡查一次,做好台账登记和巡查记录,巡查情况每月上报街道。对场所内参加人员50人以上的活动要预先报告街道和公安部门,做好审批报备。
三、街道、社区两级宗教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宗教工作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切实加强对街道社区宗教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辖区范围内宗教工作的分类台账档案以及资料要实行动态化管理,由专人定期进行检查。没有建立台账或资料不健全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地责任。
2、街道牵头社区及协调成员单位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宗教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宗教领域的具体问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宗教管理工作业务培训,并做好会议培训记录。
3、严格落实宗教领域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治理的“一单四制”制度,及时排查、报告和治理安全稳定隐患,对不依法履职、导致重大隐患未纳入“一单四制”管理,未得到及时有效治理而引发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4、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宗教工作信息直报网络,确保涉及宗教工作的信息第一时间安全的上报至区委统战部(民宗局)、街道。信息上报不及时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中共长沙市芙蓉区五里牌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0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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