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分局:创新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性修复举措

发布时间 : 2023-04-08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芙蓉分局     字体大小:

“赔偿不是目的,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才是真的成效。”202344日,某单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性修复及效果评估验收会议在芙蓉区举行,会上长沙市生态环境局芙蓉分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芙蓉执法大队、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湖南农业大学、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专家评审组等各方代表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此前,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查处了某建筑公司露天喷漆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同时对其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进行索赔。考虑到大气污染的不可逆性,市生态环境局芙蓉分局会同相关部门就替代性修复方案开展磋商,采取在东湖街道红旗水库补栽补种12株茶树的替代性修复方式进行赔偿。截至目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性修复茶树种植工作及评估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场评估报告显示,种植的茶树成活率达到了100%。此次是芙蓉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性修复的一次成功实践,也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基本原则的具体落实。

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芙蓉分局认真落实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共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9起。针对不可逆的生态损害行为,积极探索替代性修复赔偿新模式。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芙蓉分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理念,持续维护公共环境权益,为守护好一方蓝天碧水净土作出积极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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