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司法局关于《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 : 2022-11-12     来源:芙蓉区司法局     字体大小:

一、制定背景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部分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和“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219号)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在整合行政复议职责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精神,按照省、市相关部署和要求,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和规范我区行政复议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

二、主要内容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全文共五十九条。

(一)第一章总则包括第一条至第四条:主要列明制定文件的目的和主要依据,明确了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构职责和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管辖范围。

(二)第二章申请和受理包括第五条至第十条:明确了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申请方式和受理条件。

(三)第三章答复与举证包括第十一条至第二十条:明确了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被申请人的答复与举证具体要求。

(四)第四章审理和决定包括第二十一条至第四十四条:明确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和作出决定的程序和复议决定类型。

(五)第五章复议文书送达、归档和公开包括第四十五条至第四十八条:明确了复议文书送达、归档和公开具体要求。

(六)第六章监督包括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一条:明确了各单位对于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等行政复议监督文书的落实反馈责任。

(七)第七章法律责任包括第五十二条至第五十六条:明确各单位不履行行政复议程序中相关义务的法律后果。

(八)第八章附则包括第五十七条至第五十九条:明确了规则中相关日期的释义和本规则的解释机关和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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