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长沙市芙蓉区进一步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 2023-04-07     来源:芙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大小:

一、制定目的及依据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 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湘建保〔2022〕2号)、《长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21〕75号)文件精神。明确了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是本辖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责任主体,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制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本区域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的具体工作。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规划、税务、政府金融等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制定相应实施细则,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水利、电力、燃气部门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支持优惠政策。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检查相关政策的贯彻实施情况,确保相应政策落地生效。

为切实推进该项民生工作,区住建局作为主体责任单位,拟稿芙蓉区进一步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实施方案向隆平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有关区直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建议,并通过区优化办挂网征求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形成了目前较为完善的《方案》。

二、内容说明

本方案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本方案中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主要面向有租住需求的新就业大学生、青年人、产业工人等新市民群体。政策准入门槛为:在申请所在地无自有房产由个人诚信申报的新民、青年人和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不设置收入条件。供应规模结合我区住房供应总量以及新民和青年人口流入状况,“十四五”期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目标为8000套(间),用于满足新就业大学生、青年人、产业工人等新市民群体的住房需求。更多详细内容请见《方案》全文。

三、征求意见情况

《关于印发《长沙市芙蓉区进一步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送审稿)》(征求意见稿)》我局于2023年3月1日通过公文传输平台隆平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区直相关部门发文征求了意见建议,已收到:区审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资规划分局、区机关事务中心、韭菜园街道办事处的反馈意见,并在芙蓉区优化办挂网征求意见,在挂网征求意见期间,均无意见建议

芙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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