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招工进国企工作前在乡镇企业工作时间算不算工龄

发布时间 : 2022-02-23     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字体大小:

答:民政部《关于印发对〈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若干规定的说明的通知》(民〔1988〕安字19号)规定:“不符合《条例》规定安排工作条件的农村籍退伍军人,退伍回乡参加农业生产后,又由劳动部门安排就业或者是自行找到工作列入正式编制的,其军龄亦应与参加工作后的工龄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企业单位的,即为本企业工龄)。退伍后至参加工作前从事农业生产期间不计算工龄。”同时,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湘政发〔2006〕7号)规定:“1996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办法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增加过渡性养老金。” 根据上述规定,乡镇企业工作时间不计算连续工作年限。养老金计发项目中并无对服役期间立功表现情况有单独规定。若有不明之处,建议其向当地人社部门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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