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长沙市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 年)》 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3-07-23     来源: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字体大小: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长沙市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

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市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712

(此件主动公开)

长沙市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动长沙生产性服务业高质发展,探索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新路径,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现制定以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一)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坚持生产服务双向赋能,供给需求两端发力,推动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助力先进制造业提质增效。力争到2025年,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65%以上,打造中部领先的生产性服务业示范引领标杆。

(二)特色优势显著扩大。聚力发展科技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物流服务、创意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商务服务等7大核心引领型产业集群,锻造生产性服务业长板优势产业。力争到2025年,培育700家左右生产性服务业头部企业、品牌企业和示范企业。

(三)空间集聚持续增强。加快载体建设,坚持集聚发展,着力扩大规模、提升质效、增强辐射,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提档升级。力争到2025年,高标准建设8个以上省级服务业创新发展区、20个左右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新增亿元楼宇10栋左右。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创新驱动的科技服务。对标国家实验室标准建设四大实验室,高标准推进大飞机地面动力学试验平台建设,加快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升级改造。大力招引研发中心,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争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提升长沙专利竞争力、商标影响力和地理标志带动力。力争到2025年,技术合同成交额占GDP比重达6%以上,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率达45%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知识产权局、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二)强化数智赋能的信息服务。积极创建中国软件名城,打造长沙软件业公共服务平台,推动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在智能网联汽车、工业互联网、智慧城市等领域拓展应用。加快大数据创新应用,推进马栏山视频文创园超算中心、长沙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建设。力争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2%(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三)强化服务多元的金融服务。聚焦科创金融、绿色金融、供应链金融和普惠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加大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资金支持力度。大力推进岳麓登峰行动,持续开展企业上市培育工程。支持金融机构在自贸区长沙片区先行先试。依托湖南金融中心,加快建设湘江基金小镇、麓谷基金广场,打造私募基金聚集高地。力争到2025年,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突破10%(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自贸区长沙片区管委会)

(四)强化便利高效的物流服务。加快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加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发展智慧仓配、跨境电商物流等新模式。推动快递业与制造业、电子商务、交通运输业协同发展。推动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力争到2025年,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下降至12.8%左右。(责任单位:市政府物流口岸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五)强化守正创新的创意服务。加快马栏山视频文创园等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推动文创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发展网络视听、创意设计、数字出版等新业态,布局元宇宙等未来产业,培育壮大数字创意经济。力争到2025年,实现数字创意产业营业收入增长1倍以上。(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广电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马栏山视频文创园管委会)

(六)强化近悦远来的人力资源服务。提升人力资源服务发展层次,重点发展测评、管理咨询等中高端业态,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金融、教育、医疗等跨界服务,持续提升长沙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服务能力。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打造一批产教融合示范实训基地。力争到2025年,培育300家左右产教融合型企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七)强化潜力释放的商务服务。积极发展法律咨询、会计审计、品牌策划、信用中介等专业服务。加快中高端消费品保税展示交易、易货贸易、保税维修、市场采购、跨境电商综试区等平台建设,打造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力争到2025年,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5%以上,会展业增加值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不低于5%(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会展办、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自贸区长沙片区管委会)

三、重点工程

(一)实施楼宇提质工程。加大楼宇产业招商导入力度,推行商务楼宇等级评价制度,打造30栋左右特色星级楼宇,提高优质商务楼宇对央企总部的吸纳能力。做大做强做优岳麓山大学科技城、隆平生物种业产业园、长沙中电软件园、岳麓检验检测园、湖南金融中心等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功能板块。(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二)实施主体培育工程。培育一批生产性服务业头部企业,扶持一批具有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招引一批行业领军企业,建立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培育库。比照工业企业升规政策,对新增上规入库的服务业企业,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在专项资金中给予支持。力争到2025年,入统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达2200家,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1500家左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三)实施场景赋能工程。依托工业园区、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导入一批科学研究、技术孵化、供应链管理等提供商和平台型企业,营造载体赋能生产服务的应用场景。鼓励企业发展线上线下新兴体验服务。建立城市机会清单场景示范工程机制,探索技术研发、系统集成、智能制造、商贸商务、专业储运等场景应用,促进产业链优势企业与服务配套企业集群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四)实施融合示范工程。深入推进长沙县国家级两业融合试点区、长沙高新区省级两业融合试点区的建设,加速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等环节数字化转型。打造生产性服务业十大优秀平台,对具有明显公共属性的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工业互联网平台、公共技术平台等,根据相关政策给予支持。发展平台消费,打造集创意设计、品牌发布、采购交易于一体的消费服务平台。加快发展农产品冷链、农村电商等业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五)实施标准品牌工程。鼓励引导企业参与、承担国家级、省级的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加强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研制和推广。积极推动企业创建自主品牌,建立品牌培育梯队,推动形成具有长沙特色的品牌价值评价机制,打造一批长沙服务品牌。力争到2025年,依法依规制(修)订服务业领域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不少于10项。(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发展改革委、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六)实施开放共联工程。加大服务业开放力度,高标准建设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加强区域产业协同协作,加快推进城市间合作试点。支持服务业招大引强,鼓励三类500企业来长投资项目,引导外资企业来长设立各类功能性总部和分支机构、研发中心、运营基地等,提升总部经济辐射能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自贸区长沙片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由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市人民政府分管联系发展改革的副秘书长担任副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机制,负责重点任务的统筹推进。在推进机制下,分行业建立工作专班负责具体调度,各责任单位明确分管负责同志、经办同志负责相关工作推进,协同推进任务落实。

(二)加强财税金融支持。落实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财政资金投入方式,统筹用好各类专项资金,在集聚区建设、示范性项目、引领性平台、融合试点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设立生产性服务业产业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和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产业链供应链等重点领域的融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仓单质押、信用保险保单质押、股权质押等多种方式的融资服务。用好信易贷,建立企业白名单,通过风险补偿资金池分险,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政策性优惠贷款。

(三)加强用地保障。鼓励工业企业依政策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兴办自营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探索总部、办公、研发等项目用地,将产业类型、业态、持有比例等准入条件纳入监管协议。园区内工业用地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可以允许用于不分割产权、物业整体持有的总部经济项目建设。积极落实农业设施用地政策,保障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用地需求。

(四)加强人才支撑。拓宽引智渠道,加强生产性服务业岗位信息发布,对符合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紧缺人才培训按规定给予适当补贴。增强人才供需衔接,将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纳入市人才政策45支持范围,对符合标准的高层次人才发放人才绿卡,给予子女入学、人才安居、医疗保健等配套服务。

(五)加强监测评估。建立健全生产性服务业及重点领域统计分类、指标体系、信息共享及信息发布制度,动态监测生产性服务业运行情况。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服务机制,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强化政策落地实施。

五、本文件自20238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长政办发〔2023〕2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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