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芙蓉区医疗机构校验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4-01-18     来源:芙蓉区卫生健康局     字体大小:

辖区内各医疗机构:

为规范医疗机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为做好2024年度医疗机构校验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校验对象:区级发证的医疗机构。

二、校验时间:应于校验期满前三个月(按照首次发证时间计算)向我局申请办理校验手续,书面资料符合要求的机构再进行校验现场审查(注原则上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室按照发证时间,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取集中校验)。换证当年仍须校验,实行先校验后换证。

三、校验内容:重点审查医疗机构在校验周期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各类项目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对人员、场地等条件不达标的诊疗科目,将按规定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注销。对发现的重大医疗安全问题,将及时转交相关执法部门调查处理。

附件:1、2024年长沙市芙蓉区医疗机构校验申请表

      2、医疗机构校验资料准备清单

长沙市芙蓉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18日

卫健关于开展2024年度芙蓉区医疗机构校验的通知(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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