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组织开展第八批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2-10-26     来源:国家文物局     字体大小:

各部门、科室:

现将《国家文物局关于组织开展第八批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参加。

隆平水稻博物馆

2022年10月26日

国家文物局关于组织开展第八批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物科函〔2022〕10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推动文物领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根据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决定组织开展第八批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以下简称科研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一)优先支持的领域/方向

本次申报将优先支持以下领域/方向(排序不分先后):文物违法犯罪预防、工业遗产保护、古建筑木材科学研究与保护、潮湿环境遗址保护、文物防震、聚落考古、环境考古、石窟寺考古、土遗址展示利用、核技术应用与装备、气候变化与文物保护。申报科研基地名称自拟。

除上述优先支持的领域/方向外,其他领域/方向也可申报科研基地。国家文物局现有科研基地已覆盖的领域/方向(见附件2),不列入申报范围。

(二)申报类别

科研基地实行分类建设,按研究性质分为应用基础、工程技术和管理科学3类。各类科研基地的研究侧重点分别是:

1.应用基础类:以提升文物科学认知和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围绕文物领域基础科学问题和学术前沿,开展应用基础研究;

2.工程技术类:以提升文物博物馆行业技术供给能力为目标,围绕文物保护和利用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共性和关键技术研究开发、设计和试验,以及成果转化推广;

3.管理科学类:以推进文物博物馆事业管理科学化、现代化为目标,开展文物保护和利用相关管理理论与科学方法研究,为政府部门和行业单位提供专业支撑。

二、申报条件

申报科研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托单位为文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研型企业等具有原始创新能力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符合申报指南要求,从事文物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工程技术研究或管理科学研究;

(三)在所申报的领域/方向上有较强的研究实力,有能力承担文物领域重大科研任务,近5年(2018—2022年)承担过不少于3项的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相关科研项目(课题);

(四)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队伍,在所申报的领域/方向上有不少于2名学术水平较高、学风严谨、开拓创新精神强的学术带头人;

(五)具备良好的科研试验条件,人员与用房集中,依托单位能够提供科研基地正常运转所需经费;

(六)依托单位具备有利于文物科技创新的管理机制。

三、申报与认定方式

(一)依托单位按要求填写《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3),签字、盖章后报所在地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核,经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择优推荐后,上报国家文物局。

(二)本次拟认定的科研基地原则上不超过5家,请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和依托单位对照申报指南和申报条件认真衡量、严格把关,切勿盲目申报。依托单位在一个领域/方向上只能选择申报1家科研基地,多报无效。

(三)申报工作结束后,将按《办法》有关规定启动评选程序。评选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环节。通过初评的申报单位需在终评会议上汇报、答辩,请预先做好准备工作。

四、申报受理

请于2022年11月30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申报材料纸质文件寄(送)至国家文物局科技教育司。其中,《申请书》一式15份(至少2份原件),佐证材料一式3份,按《申请书》“填表说明”中的要求打印、装订。同时发送电子版(申请书为doc或docx格式,佐证材料为pdf格式)至科技处电子邮箱。

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83号国家文物局科技教育司科技处

邮政编码:100009

联 系 人:钱坤  卢伟涛

电    话:010-56792099  56792164

电子邮箱:kejichuwwj@163.com

附件下载:

1.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管理办法

2.第一至七批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名单

3.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申请书(格式)

国家文物局

2022年10月19日

1.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管理办法.wps2.第一至七批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名单.wps3.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申请书(格式).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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