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长沙市芙蓉区总工会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23-09-28     来源:芙蓉区工会     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长沙市芙蓉区总工会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芙蓉区总工会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芙蓉区总工会是芙蓉区主管全区工会工作的群众团体组织。主要职能为突出维护职能,履行工会建设职能、参与职能、教育职能,建立和发展各级基层工会组织,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认真做好女职工保护工作,搞好经费审查,管理好工会资产及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芙蓉区总工会内设机构包括:1、内设机构设置。部门决算为芙蓉区总工会2022年部门本级决算(含未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芙蓉区职工服务(帮扶)中心)。本单位包括芙蓉区总工会机关本级,芙蓉区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内设科室2个,分别是财务室、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市芙蓉区总工会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

1、芙蓉区总工会机关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393.4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9.80万元,减少20.23%,主要是因为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93.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3.44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93.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44万元,占68.99%;项目支出122万元,占31.0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3.4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8.97万元,减少20.10%,主要是因为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3.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8.97万元,减少20.10%,主要是因为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3.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2.95万元,占89.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2万元,占6.44%;住房保障支出15.17万元,占3.8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2.4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9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208.66万元,支出决算为23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4名职工。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116万元,支出决算为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80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的“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项目暂缓到2023年3月份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5.71万元,支出决算为5.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2.86万元,支出决算为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6.75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名退休干部去世。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9.25万元,支出决算为1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4名职工。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1.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1.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3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

公用经费9.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分母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分母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分母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分母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分母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由于分母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由于分母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由于分母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79万元,降低21.8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费用。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05万元,用于开展新进事业编人员培训,人数1人,内容为业务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分母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分母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分母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分母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分母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单位注重绩效管理,对部门整体支出及各个项目支出积极开展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合理安排支出。2022年共完成项目绩效目标3个,涉及金额共计122万元,拨缴工会经费专项116万元,困难职工帮扶2万元,服务月活动慰问物资款4万元。本单位各部门齐心协力工作有效完成各项工作,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均已实现,较好的完成了上级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执行完成度不高,存在延迟支付情况;2、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薄弱,在后期项目效益分析工作上重视程度不够,业务部门配合参与程度较低。今后一定加强对单位全体工作人员的预算绩效业务培训,加强预算编制精细化,及时按进度推进资金使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2022年度长沙市芙蓉区总工会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2022年度长沙市芙蓉区总工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长沙市芙蓉区总工会

2023年9月28日

2022年度长沙市芙蓉区总工会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x2022年度长沙市芙蓉区总工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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