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路街道城市管理品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 2021-03-29     来源:文艺路街道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城市建设品质“四精五有”要求,落实好《芙蓉区城市管理品质提升专项行动》要求,全面加强辖区城市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城市管理品质,使“里子与面子”有机统一,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一流城市管理标准,实施更高水准的城市精致管理,以高品质市容市貌展示中心城区城市形象。

二、管控标准

(一)主次干道市容管控标准:

1、门店严禁店外经营和店外摆放经营物品,店外经营标准以店门和卷闸门为界。

2、严禁占用人行道、绿化用地、地下通道、人行天桥摆摊设点经营。

3、沿街单位、门店严禁悬挂横幅、标语,严禁乱张贴、悬挂户外宣传品,严禁无证占道宣传和施工。

4、门店装修必须设置实体硬质围挡,施工围挡必须干净、整洁、规范、无破损,并且应在围挡上张贴区行政审批部门核发的占道施工手续。

5、主次干道非机动车(含共享单车)停放应做到整齐有序,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划线区域内。

6、门店制作门面招牌应先将设置方案报街道城管办审核备案,经同意后方可进行设置。任何单位、门店不得未经许可擅自设置发布户外广告牌和电子显示屏。

7、临街单位和门店不得将垃圾桶(含餐厨垃圾桶)及拖把、扫帚放置店外或占用城市道路,并严格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开展生产经营。

8、临街单位和门店严禁在人行道或门前空地设置地锁,不得设置门坡和摆放破损的反光隔离锥。

9、临街单位和门店必须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保持市容秩序整洁、保持环境卫生整洁、保持园林绿化整洁、保持设施设备完好、保持建筑物设施容貌完好),切实履行门前责任区清扫保洁责任。

10、严禁机动车占用人行道违规停放。

(二)背街小巷市容管控标准:

1、门店无严重店外经营和店外摆放经营物品,店外经营由各社区自行把握,原则上在不影响通行的前提下,以店门的防水台为界。

2、无占用道路或绿化带乱堆物品。

3、沿街单位、门店严禁悬挂横幅、标语,严禁乱张贴、悬挂户外宣传品,严禁无证占道宣传和施工。

4、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有序停放。

5、店招店牌完好,广告设置规范,门店制作门面招牌应先将设置方案报街道城管办审核备案,经同意后方可进行设置。任何单位、门店不得未经许可擅自设置发布户外广告牌和电子显示屏。

6、临街单位和门店严禁在人行道或门前空地设置地锁,不得设置门坡和摆放破损的反光隔离锥。

7、临街单位和门店不得将垃圾桶(含餐厨垃圾桶)及拖把、扫帚放置店外或占用城市道路,并严格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开展生产经营。

8、临街单位和门店必须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保持市容秩序整洁、保持环境卫生整洁、保持园林绿化整洁、保持设施设备完好、保持建筑物设施容貌完好),切实履行门前责任区清扫保洁责任。

(三)居民小区(含物业单位)管控标准:

1、房屋装饰装修制度齐全、管理到位,建筑材料定点摆放,废土及时清运整理,无遗留现象,无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违反规划私搭乱建的现象,无危及房屋结构安全行为。

2、排水、排污管道、化粪池完整通畅,无堵塞外溢现象。

3、道路通畅,路面平整无破损、走道扶手、无破损,井盖无缺损,楼顶无违章搭建、种花、种树、种菜情况。

4、机动车及非机动车按规定位置停放,管理有序;不能占道停车及堵塞消防通道。

5、按照小区实际情况要求放置分类垃圾桶,保持垃圾桶整洁,小区内有垃圾分类宣传标识。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    6、小区内道路等共用场地和绿化带内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和垃圾。

7、共用部位保持清洁,严禁悬挂横幅、禁止乱贴、乱画;所有宣传资料粘贴在小区公示栏内。    8、擅自在公共区域上摆放以灯箱、指引牌等为载体形式的可移动户外广告设施。

9、加强临街建筑物外立面(幕墙)清洗、整治工作,对污损较严重的建筑外墙,适时开展“补洗结合”。

三、工作任务

(一)落实路段、小区责任制管理

将街道范围内5条主干道(人民路、五一大道、芙蓉路、韶山路、解放路)和4条次干道(白沙路(含韭菜园路)、老文艺路、乔庄巷、复兴街)纳入“路段责任制”管理。路长对责任路段履行每日巡查和管理责任,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和处置城市管理问题。街道各部门根据联点社区情况,明确联系一个重点小区,配合社区发现和解决问题(见附件一)。重复出现并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路长可直接在街道网格化管理群中进行通报,城管办将纳入考核(见附件二)。

(二)开展“联巡联处”行动

网格员对社区网格内市容秩序管控情况、市政道路设施完好情况、环境卫生保洁情况、绿化养护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管,压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城管办和执法队将分别明确社区联点人员,并进行巡查,配合社区发现整改问题,各社区可及时和对应联点人员或街道分管领导联系寻求支持,实现“人在网中走、事在格中办”(见附件三)。同时,将发动环卫工人发现问题,由城管办统一交办,社区拖延整改,或者反复整改不到位,将纳入考核。

(三)推进“清洁芙蓉”行动

以解放路为界,将街道分为南北两个片区,每周五下午,组织街道社区干部和环卫开展大扫除,重点解决社区脏乱差现象。同时,为加强环卫业务工作实力,提升一线人员工作效益、效率和效能,以目之所及无垃圾为总任务,坚持做到主次干道“五无”(即道路无烟头、果皮纸屑、裸露垃圾;无污泥积水;城市家具无污渍;公共设施无乱涂乱写乱张贴;环卫工具无乱摆放),公共站厕“四不”(即不脏、不臭、不滑、不黑),背街小巷“三净”(即房前屋后净、居民楼道净、公共设施净)(见附件四)。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社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城市管理品质提升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抓好具体组织实施。 

(二)强化合力,密切协作。各社区、各部门要积极参与到“城市管理品质提升专项行动”中来,主动联系,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增强工作积极性和凝聚力。

(三)从严考核,落实责任。把“城市管理品质提升专项行动”开展落实情况作为全年重要工作内容,纳入考核和评先评优考察,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社区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效果不实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安排专人专岗,积极报送信息和典型,在社区已有的宣传栏和显示屏上进行宣传,形成浓厚氛围,为行动落到实处打好宣传舆论基础。

长沙市芙蓉区文艺路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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