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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活动监督

发布时间 : 2015-06-30     来源:芙蓉区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相关部门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区发改局

指导协调全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核准;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执法,对于违反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区建设局

负责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投诉处理、行政处罚、招标文件备案等);建立和管理评标专家库、小型工程项目预选库。

区交通局

负责交通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投诉处理、行政处罚、招标文件备案等)。

区农林水局

负责农林水利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投诉处理、行政处罚、招标文件备案等);建立和管理评标专家库、小型工程项目预选库。

 

相关依据:

《芙蓉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芙政发〔2013〕7号

《芙蓉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芙政办发〔2013〕85号)

 

案例:

某工程建设项目在区发改局办理核准手续,在项目核准时,发改局一并将该项目的招标事项核准为委托公开招标。项目单位依据核准文件,依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并报区建设局与区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会签,项目单位再向区建设局办理招标的备案手续,招标文件备案完成后,在长沙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芙蓉之窗网站发布招标公告。按照公告指定时间,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按规定程序开标、抽取专家进行评标,确定中标人,并在前述两网站上公示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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